企业名称:青岛科创星辰科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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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引导和鼓励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在青岛市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4.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一)企业在线申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开设申报窗口,企业登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选择“青岛市”(点击“去申报”),线上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企业要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线下报送以企业属地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将于6月9日起开放,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前撤回或退回修改的企业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
(二)区市初审推荐。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审工作,对企业申请材料、合规经营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形成初审意见,于7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推荐及行文推荐工作(纸质件1份,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含Word版和盖章PDF版)。企业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纸质件由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妥善留存备查,无需报送我局。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7月6日是已提交状态,区市推荐前,企业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区市推荐上报后不得修改补充材料,企业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是项目评审的依据。
(三)市级审核。市民营经济局将组织开展市级审核。
(四)公示认定。市民营经济局根据审核结果,负责将拟通过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民营经济局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认定标准,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方式,确保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加强工作协同。区市主管部门要加强区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结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摸清辖区内优质企业底数,对未通过审核的企业加强宣传辅导,积极开展各类成长帮扶活动,持续壮大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梯队。
(三)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动态管理,每次到期前由认定部门组织复核。
四、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南区51989582,市北区82820159,李沧区87619875,崂山区88998007,西海岸新区86988875,城阳区58770875,即墨区89067133,胶州市82288571,平度市87364327,莱西市88405051,高新区68686931,自贸片区83162520,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85917128、55583236。
2.系统支持: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67。
3.账号问题:010-12381转9(人工服务)。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下载)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