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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 城阳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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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 城阳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5 作者: 点击:

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细则》(青城市监发〔2023〕61号)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城阳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1.地理标志产品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授权公告日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地理标志产品的,每件奖励10万元。

2.专利权质押融资奖励:对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的项目数(一份质押合同为一项)进行奖励,对质押专利最少有一项发明专利,该发明专利所属地址为城阳区,并为贷款企业所拥有,贷款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专利质押融资项目奖励2万元。每个企业每年只奖励一次,同一发明专利(包括包含)所属的同一项目最多连续奖励三年。

3.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对在城阳区设立的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服务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年度内为城阳区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代理发明专利授权30件至50件(含50件)的,给予5万元奖励;50件以上(不含50件)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4.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奖励:2023年度内被认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023年度内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以上奖励按最高级别只奖励一次

5. 国外专利授权奖励: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年度取得国外(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授权职务发明专利的,每件奖励1万元,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奖励;每年每个单位奖励不超过9个(包含9个)。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需提交《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地理标志产品公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承诺书及其他材料。

2.申报专利权质押融资奖励,需提交《城阳区专利单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质押合同、质押专利的明细及专利证书复印件(2022年9月28日以后质押专利必须至少有一项是发明专利,质押金额最低100万元(含100万元)。

3.申请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需提交《城阳区专利单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服务城阳区企业的发明专利授权书复印件,汇总表、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及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4.申报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奖励,需提交《城阳区专利单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认定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请国外专利授权奖励的单位,需提交《城阳区专利单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授权公文文件或证书及复印件、中文翻译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及自己公司翻译的无效);



三、注意事项

1.企业提供注册地址在城阳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发明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登记地址在城阳区。
以上材料递交的原件经查验后退还,需递交的复印件,属于个人的应有本人签字,属于单位的,应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共同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奖励手续,需填写《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领取委托书》(附件3)。

3.申报奖励资金的个人或单位,均需填写《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领取诚信承诺书》(附件4)。

4.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请表和附件按照顺序左侧装订,不另外附加封面。同时发申请表Word版至邮箱(zscqb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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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时间

1.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地址:城阳区江城路198号(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9房间)。材料齐全可邮寄,尽量现场提交材料,便于材料审核、补齐。

2.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报所需材料的;

(2)字迹不清楚或涂改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专利权有争议的以及申报事项不确定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中国(山东青岛)中列入《黑名单》的;

(5)人民法院公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6)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不予支持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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